为什么我们需要立法奉养父母,这是否意味着这个社会道德的败坏?
昨天看了channel new asia的记录片,一个马来妇女说:我可以把6个子女养大,为什么6个子女养不了一个妈妈?
另有一华族妇女领养了一个男孩,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三天就领养了她,可是他竟然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离她而去,一离开就15年,音讯全无。问起是否寄望孩子回来再看她一眼,她说:“我已一无所有(指钱,孩子过去一直跟她要钱),他不会再回来的。”
看了伤感,也心痛。
没有父母会要求回报,没有父母会开口要子女奉养他们,因为奉养父母就如父母养育我们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对扬扬我并没有那样的期盼,我不寄望有所回馈,可是,如果真的一辈子(在我离开之前)你能够在我身边,那真的是功德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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